第四十五章我的金笔-《深宫情鸾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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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啊,他这一辈子能遇上这么一个人才,夫复何求啊。当真是没有看走眼,没有看走眼。
如果历史就这样发展下去,那么咱们现在的小学课本上,就可以看见沈初见三个大字,并注明:永元诗人,喜好吃,所写之诗气势磅礴,被后人称为诗仙诗圣。
可是眼前,喝完整整一壶酒的初见同学显然已经到了极限了。左摇右摆地走到楼太傅面前,一拍桌子冲着他吼道:“老子的金笔呢!”
楼太傅嘴角一抽,看着笔下刚记好的一首绝唱,想了想还是忍住了,没拿戒尺抽她,倒让人把金笔给了她。
“嘻嘻,拿到了。”初见打了个饱嗝。看着手里的金笔,高兴地转身,四处寻找一个人。
好不容易找到了,赫连君尧的脸却都看不太清楚了,啧啧,看不清楚也好,免得流鼻血。初见嘟囔着,跌跌撞撞地往那像是发着光一样的人身上扑。
皇子殿下防备不及,被这醉鬼扑了满怀。雕花酒的香气混着不知名的气息,缓缓地染上了他的呼吸。
时间再一次静止,对面的良辰绷紧了身子看着,沐卿忍不住捂住了眼睛。楚云起还是事不关己,纳兰绝的神色倒是有些耐人寻味。
“你真好看。”喝高了不怕死的初见同学抬头看着赫连君尧,色眯眯地捏着他的下巴,笑道:“金笔给你当聘礼,你嫁给我吧。”
说着,将手里的金笔一把塞进了赫连君尧半晌开的衣襟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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